百度再赢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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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3721”作出的多次软件冲突提示、警告构成不正当竞争
本报讯“ 百度在线”继前年状告“3721”不正当竞争胜诉后,于去年再次将其告上法庭。近日,记者获悉,海淀法院认定“3721”作出的多次软件冲突提示、警告已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判决“3721”停止侵权,并赔偿“百度在线”3000元。
“百度在线”此次起诉称,第一次判决生效后,“3721”一直未予履行,并通过设置恐吓性提示信息及采取新的技术措施破坏“百度IE搜索伴侣”软件的运行。
而“3721”在法庭上则辩称,原告是对同一事实的重复起诉,他们已经履行了生效判决。
海淀法院将“百度在线”在上一案件中提交的公证书和在此案中提交的公证书进行对比后作出判决,认为两次被诉的侵权行为存在区别。前者为,用户在安装了网络实名软件的情况下,无法下载、安装、运行“百度IE搜索伴侣”软件,后者为“3721”通过提示及在用户已明确选择安装百度软件的情况下仍不断弹出各种提示信息,干扰百度软件的下载、安装与运行,且繁琐警告提示后百度软件虽可以下载、安装成功,但却无法正常运行。两者的情况并不完全相同,属于一案审理完毕后又出现的新的侵权行为。
法院还认定,“3721”作出的多次软件冲突提示、警告,可能会对“百度IE搜索伴侣”软件的潜在用户产生诱导,因此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判决“3721”停止使用冲突警告、提示以及使“百度IE搜索伴侣”软件无法正常运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3000元。
背景资料
百度在线公司于2002年6月相继推出“百度搜霸”和“百度IE搜索伴侣”软件,后来3721公司在其“3721网络实名”软件中专门开发了程序(cns-minkp文件),专门破坏“百度搜霸”和“百度IE搜索伴侣”的安装、运行,并阻止用户下载这两个软件。为此,“百度在线”于2003年8月10日将“3721”诉至朝阳法院。两审法院审理认定,“3721”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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